2026年9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管局印发《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6〕1424号。
本方案覆盖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六大资源门类,以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为主线,统筹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通过源头把关、重点领域改造、存量盘活、回收循环和制度标准建设压减资源消耗。到2030年,单位GDP能耗、用水量、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比2025年分别降低10%左右、10%、15%,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5.1亿吨。
量化目标与硬约束
能源领域提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0%以上、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节能量1.5亿吨标准煤以上;水资源领域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土地领域“十五五”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00万亩以内;矿产领域持证在产大型矿山90%以上、中型矿山80%以上达到绿色矿山标准,主要有色金属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提高2—3个百分点;原材料领域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45亿吨左右。
源头管控与存量盘活并重
本方案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重点区域用煤项目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土地方面探索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控,统筹存量与增量综合供地,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地下空间利用和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矿产方面新建矿山投产1—2年内建成绿色矿山。
循环利用与节约风尚
回收端聚焦“城市矿产”、“新三样”固废、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及风电光伏设备退役报废管理,布局稀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消费端强化餐饮按需点餐、小份餐品和外卖平台防止“满减凑单”诱导过量点餐,公共机构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通报。
支撑保障
本方案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完善差别化电价、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引导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支持资源节约项目,并将资源节约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