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2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完善规范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和节能评审工作、提高节能审查工作质效,出台《基础设施类项目节能报告参考模板》。
本模板以轨道交通类项目为例,将基础设施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的编制格式与内容框架细化到章节条目,明确各章应填什么、怎么算、依据哪些标准,供编制单位按项目实际调整使用。
编制依据与动态衔接
节能报告的基本组成、编制原则与范围仍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技术规范》(DB11/T 974)及《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指南(试行)》。模板在此基础上细化格式与内容框架,所列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仅为常用清单,应随项目性质增减并随新标准发布自行更新;国家或本市相关制度、标准更新时,报告须按最新要求动态调整。
分章内容与计算口径
第一章项目概况要求写明建设单位属性、项目性质、建设规模、投资与资金筹措、绿色建筑星级、用能情况等,改建扩建项目须交代已建工程用能与碳排放及利旧关系。第三章按线路、行车组织、车辆、供电、暖通空调、给排水、照明、通信信号、站台门、电扶梯、土建等逐项做方案节能降碳分析和比选。第五章给出牵引电耗、非牵引电耗、通风空调、给排水、照明、电梯等分项计算公式,并要求测算单位车公里牵引电耗、单位正线公里综合电耗、平均每站年综合电耗、单位人公里综合电耗、单位平米非牵引综合电耗五项指标。第六章按直接排放、过程排放、间接排放分别核算,电力排放因子现值取0.5554 tCO₂/MWh、热力取0.11 tCO₂/GJ,并对年直接排放超过5000吨CO₂的重点排放设施单独分析。
措施、影响分析与结论
第七章围绕轨道交通能耗结构提出措施,牵引系统占60%—70%、车站通风空调占15%—20%,其余为照明、电扶梯、弱电系统,并要求通风机、冷水机组、多联机、循环冷却水泵达到一级能效或先进水平。第八章要求计算项目能源消费量与碳排放量占所在地总量及增量控制目标的比例,量化对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的影响程度。第九章结论须逐项回应法规符合性、能源品种与可再生能源可行性、能效与碳排放水平、对所在地节能降碳目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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