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立地生态修复林营建技术规程》DB33/T 2401-2021,自2022年01月12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重金属污染立地生态修复林的术语与定义、树种选择和配置原则、营造林技术、抚育 技术和成效评估等。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GB 15618-2018规定的风险管制值的农用地、或重金属含量高于 GB 36600-20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而低于风险管制值的公园及绿化用地,以及其它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土 地的生态修复林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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