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DB4201/T 637-2020,自2021年01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武汉市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机构职责、人员组成与配套设施、工作方法、工作制度。本文件适用于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风险管控工程可参考执行。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
《武汉市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DB4201/T 637-2020 是武汉市为规范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该规范明确了污染地块修复工程中环境监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工作内容、机构职责、人员组成与配套设施、工作方法及工作制度,适用于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风险管控工程可参考执行。文件还提供了详细的环境监理工作流程图、监理要点、特殊情况处理等内容,确保修复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有效控制二次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该规范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的环境监理工作,涵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收尾阶段,确保修复工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规范详细列出了各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包括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复核、设计交底、方案编制、施工前环保宣贯等,并对施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控制、污染物运输、特殊情形处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明确环境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与建设单位沟通协调、日常环境监理工作、事故应急处理等。同时对环境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专业要求及职责分工做出明确规定,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