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10.07-重庆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docx

2026年10月7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规范重庆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要求,制定《重庆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渝规资规范〔2026〕3号。

本办法规范重庆市域内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管理,适用于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对田水路的综合整治工程,目标是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质量、保护生态并促进耕地稳定利用。管理主线是按市级、区县级分级划分事权,从年度任务下达、选址申报、规划设计审批,到施工招标、过程监管、分级验收、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和后期管护,各环节均设定明确责任主体与程序要求。

分级事权与年度任务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度与技术标准、下达补充耕地年度目标任务、市级项目审查与验收、核定新增耕地数量;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本区域项目选址论证、区县级项目审批验收、市级项目初步验收及新增耕地数量审查,并对真实性负责;区县国土整治机构作为建设单位承担具体实施管理。

选址申报与规划设计

项目选址原则上以村为单位,拟新增耕地地块须在最新国土变更调查中为非耕地、位于耕地保护空间内,且权属清晰、相对集中连片、水源有保障,须经新增耕地核定系统合规性预检。前期测绘采用优于0.2米正射影像,线性工程地形图比例尺不低于1:2000;配套基础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须专章论证并按“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落实补划。

实施监管与变更控制

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施工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规划设计变更坚持先批准后建设、红线不突破、预算总投资不增加,市级项目重大变更由市局评审批复,其余由区县局审批。市、区县两级通过巡查抽查实施过程监管,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落实“一金三制”保障农民工工资,并执行安全“五到位”。

验收、核定与后期管护

项目实行分级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签订后期管护利用协议并移交管护责任主体,竣工验收抽查工程完成、质量、管护落实及新增耕地利用情况。验收合格后开展新增耕地数量审查、市级复核、国土变更调查与质量鉴定、指标入库;档案管理与建设同步,质保期内按质量保修书履行保修责任。

重庆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第1页
第 1 页
重庆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第2页
第 2 页
重庆市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11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