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1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及迭代实施“两上两下”工作机制的通知》渝农发〔2026〕117号。
本通知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在哪里、由谁审、怎么走流程”作出系统规范,以“两上两下”机制为主线,依托“巴渝良田”与IRS平台,将选址、联合审查、初步设计、立项储备、实施核准串成一条可追溯的链条,并同步明确限建区论证、占补平衡与动态监测要求,废止原渝农发〔2025〕54号文件。
分区分类的选址门槛
优先建设区域锁定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市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区、渝西及长垫梁地区、平坝浅丘区、已建大中型灌区覆盖范围,要求地块集中连片、水源有保障、权属清晰。限制建设区域包括水资源贫乏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安全利用类耕地、蓄滞洪区等;禁止建设区域包括非耕地、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红线内集中连片梯田或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
市、区县、乡镇三级分工
市级部门定期推送最新数据并指导区县联合审查,市农业农村委牵头选址、评审及立项阶段上图入库。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初步选址、联合审查、初步设计、项目储备与计划申报,严防工程设施地块与上图地块“两张皮”。乡镇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参与选址、设计与监督,保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两上两下”四个阶段
“一上”由区县组织初定建设地点、制作选址矢量数据,在“巴渝良田”完成质检并会同六部门线上联合审查后报送市级。“一下”由市农业农村委复核,通过者纳入合格图斑库,未通过反馈修改。“二上”以复核矢量数据为基础开展实地测绘与勘察,严禁不到现场设计,无法用于粮油种植的地块据实核减,联合评审通过后公示、立项并纳入储备库,再上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二下”由市农业农村委核准下达年度实施计划后实施。
审查时限与占补约束
区县部门收到联合审查事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系统提前2个工作日预警,逾期视为默示同意;无重大政策调整不得对已通过选址提出异议。交通、水利、城镇建设等项目应套合避让已选址高标准农田,确需占用的须制定补建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后2至3年内完成补建;非法占用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恢复或补建,损坏设施按“谁损坏、谁赔偿”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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