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推进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工作,发布《山地光伏电站柔性支架施工及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豫建科〔2024〕197号。
本标准针对山地光伏电站双层柔性支架的施工与质量验收作出统一技术规定。双层柔性支架以预应力钢索为主要受力构件,由组件索、承重索、抗风撑杆、钢支架及锚固端组成索桁架体系,跨度大、对起伏地形适应性强,但山区运输吊装条件受限、张拉工艺控制要求高,施工与验收长期缺少专门依据。本标准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及构配件、施工、质量验收六章展开,并附结构示意图与分部、分项、检验批划分,适用于山地光伏电站双层柔性支架的施工及验收。
材料与进场控制
水泥宜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3/4,细骨料宜用Ⅱ区中砂。钢索展开后应平顺无弯折,护套光滑无裂纹,锚具、夹具与连接器表面无污物、锈蚀和裂纹。高强度螺栓连接副保管超过6个月后使用,应重新进行扭矩系数或紧固轴力试验;每批随机抽取8套连接副复验。
施工工艺要点
现场坡度大于15°时,构配件二次倒运宜采用人工或小型运输机械分段运输。钢索张拉按设计分级施加,实测张拉力偏差控制在设计值的±5%;同跨组件索按"由内向外、对称同步"分预紧与终张两阶段,预紧力宜为设计张拉力的50%,单轮同步张拉不少于2根。抗风撑杆安装完成后进行承重索张拉,利用三角构造使组件索产生预拱。端跨锚固后以钢索张力计复测,偏差超限应补偿张拉;外露钢索切除后余量不宜小于750mm。
质量验收组织
验收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逐级进行,分别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钢支架支承面与地脚螺栓位置按柱基数抽查10%且不少于3个;高强度螺栓终拧后1h至48h内检查,按节点数抽查10%且不少于10个。钢索张拉力、拱度及挠度允许偏差均不大于设计值的5%,抗风撑杆外观、位置与规格全数检查。质量不合格时按返修、检测鉴定、设计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路径处理,返修加固后仍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不予验收。
施工办公区与生活区不得设在灾害易发区域,开挖不得破坏边坡稳定、不宜扰动原生植被,雨雪雾及大风天气宜停止吊装,2m及以上临边作业应设防护栏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