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8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为推动陆域海水养殖规范绿色发展,发布《海南省陆基海水养殖绿色发展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覆盖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儋州、临高、澄迈12个沿海市县,期限2026—2030年,以2025年为基期。针对养殖布局分散、设施装备水平不高、尾水治理能力不足、公共设施运维不健全、产业链延伸不够等问题,以空间优化、种业创新、设施升级、绿色治理、数字监管、全链协同为主线,依托57个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项目,构建现代渔业园区、集中养殖片区、标准化养殖基地三类载体梯次发展格局。
分区施策与载体建设
保持东、南、西、北四区协同:东部文昌、琼海、万宁侧重特色养殖提升与品牌培育,南部三亚、陵水侧重种质保护、育种创新与南繁中试,西部乐东、东方、昌江、儋州、临高侧重高位池绿色改造、连片池塘整治与产地加工衔接,北部海口、澄迈侧重检测、冷链分拨与陆海配套服务。存量养殖按"保留提升、改造整合、退出修复"分类处置,退出区域同步做好转产就业与补偿安置衔接。
设施改造与尾水治理
工厂化循环水、陆基圆池养殖与陆基标粗因地制宜发展;传统池塘、高位池实施清淤整形、塘埂加固、进排水分离及尾水处理改造,推动串联式、混用式系统改造。尾水治理由末端处理转向全过程控制,源头抓精准投喂与残饵粪便收集,排放执行《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3);结合片区治理整合分散排口,统筹雨水与生产尾水分质收集,健全公共设施运维主体、费用分担与水质保障机制。
种业、数字监管与保障
依托三亚、陵水、文昌科研与产业基础,开展石斑鱼、金鲳鱼、南美白对虾、东风螺等种质资源保存与抗病抗逆选育,落实苗种产地检疫与质量追溯,支持建设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整合主体、空间、投入品、尾水监测、产品检测等数据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推进摄食识别、精准投喂、环境调控等"人工智能+"渔业场景示范。保障方面明确省级统筹、市县落实、部门协同机制,统筹涉农资金与绿色信贷、养殖保险等多元投入,建立年度调度、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制度。
实施要求
本规划为指导性文件,不替代法定用途管制和项目审批程序;发展引导分区须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法定分区衔接,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等手续依法办理。市县建立滚动项目清单,明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责任单位与资金来源;因政策或资源环境条件重大变化需调整的,由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