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体检技术规程》DB42/T 2600-2026,自2027年01月28日起实施。
本规程为湖北省城市体检提供统一技术口径,适用于地级及以上城市、省直管市,专项体检及重点片区体检不适用。核心是把体检从一次性调查变成年度常态工作:以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城市)四级为单元,用基础指标加特色指标量化城市状况,靠多源数据与居民问卷找问题,最终形成问题清单、整治建议清单和体检更新项目库,并与城市更新、政府工作报告、五年规划对接。
四级单元与范围划定
体检范围应覆盖市辖区建成区,单中心城市可纳入外围已连片开发、市政公用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多中心或多组团城市应纳入规划副中心、新区及特殊功能区,范围随建设变化动态调整。街区单元人口宜5万~10万人、用地2~5平方公里,衔接街道边界与更新单元;小区(社区)单元人口宜5000~12000人,结合5~10分钟生活圈划定;住房单元纳入所在小区统筹,棚户区、自建房、平房等未纳入物业管理的住宅先划单元再并入邻近小区。
指标与数据调查
指标体系覆盖住房的安全耐久、功能完备、绿色智能,小区的设施完善、环境宜居、管理健全,街区的功能完善、整洁有序、特色活力,城区的生态宜居、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安全韧性、智慧高效,并单设上年度问题整治完成率等指标;基础指标采用住建部年度体系,特色指标因地制宜并明确获取方式与评价标准。数据时点原则上为上年度12月31日,来源以部门行业数据、社会调查数据为主,可引入CIM平台、手机信令、市民热线等多元数据;住房与小区侧重实地踏勘和专业鉴定,街区侧重座谈与统计填报,城区侧重统计填报、问卷和大数据。居民问卷以社区为抽样单位,样本按建成区人口0.6‰~4‰核定,总量不低于800份。
分析评价与成果应用
单项指标按政策文件、标准规范或对标水平确定评价标准,无明确依据的可按问题数量或变化趋势评价,再综合判断城市生命体征与建设发展质量,按轻重缓急排定整治优先级。年度成果为体检报告和体检数据库,报告含文本、图纸、附件,附件须列指标汇总表、三级问题台账、群众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可用资源清单、整治建议清单和更新项目库;数据库涵盖指标数据、空间数据和管理台账数据,并按GB/T 22239落实网络安全。成果用于生成城市更新项目库、监测整治进展、支撑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与五年规划编制,并由政府定期向社会发布。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