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DB32/T 3698-2019,自2020年03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建筑电气防火分级,消防设备电源、配电及装置,布线系统,监测与监控。本规程适用于除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工业建筑以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般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低压电气防火设计。
江苏省《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程》DB32/T 3698-2019 是一份针对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地方标准,适用于除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工业建筑以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般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的低压电气防火设计。该规程涵盖了建筑电气防火设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建筑电气防火分级、消防设备电源、配电及装置、布线系统、监测与监控等内容,旨在提升建筑电气系统的安全性,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规程中详细规定了消防设备电源的供电要求、布线系统的阻燃和耐火性能、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与安装等关键内容,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保障人员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消防设备电源应根据建筑电气防火等级选择合适的供电方式,一级建筑需按一级负荷供电,二级建筑需按二级负荷供电。
应设置应急电源,如自备发电机组或大功率蓄电池组(EPS),以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仍能维持消防设备运行。
配电回路应采用专用线路,并设有明显标志,确保消防设备供电可靠。
电线电缆应选用符合阻燃和耐火性能要求的产品,成束敷设时应考虑非金属材料体积对阻燃等级的影响。
明敷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槽盒保护,避免因可燃物接触而引发火灾。
电缆隧道、电缆沟等场所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封堵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