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大田县水利局《大田县水土保持规划(2026-2035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以2025年为基准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是全县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安排项目资金、开展监督管理的依据。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87.07km²、水土保持率91.85%,属粤闽赣红壤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中度及以上侵蚀与矿山遗留问题并存。规划围绕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管理能力四条主线,划定北部土壤保持防灾减灾、中部土壤保持生态维护、南部保土生态维护、东部水源涵养水质维护四个分区,并复核划定县级重点预防区4片、重点治理区4片。
目标指标
至2030年,水土流失面积降至179.62km²以下,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2.17%以上,中度及以上面积削减30%以上,林草覆盖率巩固在83.25%以上,新增综合治理面积7.45km²以上。至2035年,流失面积降至160.58km²以下,水土保持率提升至93%以上,林草覆盖率巩固在84%以上,适宜治理地块治理率达95%以上,新增综合治理面积26.49km²以上。
治理任务与空间管控
近期主攻重点攻坚、遏制增量、削减存量,远期转向全面提升、功能增强、智慧监管。规划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7个,治理面积14880.87hm²,近期在铭溪、文江溪、奇韬溪等9条小流域,远期在广平溪、龙门溪、仙和溪、均溪等8条小流域。每个功能区各建1条5km²综合防治示范区,17个乡镇各建1个生态村。以国土空间“三区三线”为基础,构建宏观流域—中观乡镇或小流域—微观地块三级管控体系,划定四类核心管控空间并形成准入清单。
监管与能力建设
实行方案审批、过程监管、验收核查全覆盖,落实信用评价与联合执法,健全“河湖长+水土保持”协同机制。监测依托均溪共享水文站,开展特定区域、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重点工程及违法事件动态监测,配合省级五年一次普查。推进数字水保与“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网络,补齐基层执法力量与经费短板。
投资匡算
规划总匡算投资17206.33万元,其中预防保护2470.98万元、综合监管200万元、综合治理13735万元、能力建设800万元。近期重点项目投资10738.86万元,远期6467.47万元。资金渠道包括财政预算、绿色信贷、生态补偿、碳汇交易与耕地占补平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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