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3日,酒泉市农业农村局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推动酒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起草《酒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酒泉市以四个配套办法覆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监理、施工全链条,适用于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立项的全部项目。设计单位须持农林水利设计或测绘土地规划资质,评审结论分“可行”“基本可行”“不可行”,监理按1万亩配1名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施工按1万亩配1名质量管理人员。市、县两级分工监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统一纳入省级信用评价,D级上报省级。
设计编制与资质门槛
设计须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设计单位须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不得超资质、借名或转包。项目负责人须有执业资格,其他技术人员须有职业资格或职称。设计成果由初步设计报告、概算书、设计图册三部分组成,图册单独装订为A3,须达到施工深度并注明设计使用年限。设计代表须在施工前完成交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评审程序与结论判定
评审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行评审组负责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程序含评审准备、材料审核、实地复核、形成结论、意见反馈、公示公告,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专家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涵盖农田水利、农业技术、工程造价、林业技术、农田建设政策等专业。存在违反法规政策、破坏生态环境、概算不合理、弄虚作假、评分低于60分等情形的,结论为“不可行”。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设计人员及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近亲属不得参评。
监理与施工关键约束
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兼职项目不超过3项,原则上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全部旁站并留影像记录,未经监理签字,材料设备不得使用、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须在签约后3日内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须在监理全过程监督下完成,隐蔽前至少提前1天通知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不合格工程须限期整改或拆除重建。设计变更分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重大变更须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审批。
信用评价与违规处理
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统一纳入省级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县级负责基础材料审核、资格确认、信息记录、异议处理和初步评价,市级负责最终审定、汇总与公示,D级单位及时上报省级。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立项后发现不合规的,给予通报并与年度评价激励挂钩;工作人员隐瞒、篡改评审结论的,依规追究责任。县级可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市级备案,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