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6.09.16-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土〔2026〕3号.pdf

2026年9月16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土〔2026〕3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启动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建立储备库并实行动态排序、按名额依次选取。入库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为基础,要求县域pH≤5.5酸性耕地超16万亩、拟治理面积达8万亩以上且集中连片,县级每年配套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并具备成熟技术模式与可持续长效机制。已承担或正在实施的重点县不得再次申报。

入库门槛与资金约束

拟治理地块须至少种植1季粮食作物,保持稳定连续实施。配套资金与中央资金须足额落实到项目区、到地块,确保投入一块、治理一块。统筹资金需有效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种养结合、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措施,形成叠加效应。技术模式应集成单项技术,鼓励依托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开展协同应用试点。

四级储备流程

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竞争比选方式,经县级自愿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储备、部级审核确定四个环节。县级通过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交总体实施方案,市级审核耕地酸化情况、建设基础、资金落地及技术可行性并公示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实地踏勘,排序建立储备库,按农业农村部分配名额依次选取报送。

方案编制与全程监管

总体实施方案须运用土壤普查成果划定治理区域,实地核查落实地块,明确主推技术、补助标准、进度与资金筹措。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土壤调理物料、粪肥、堆沤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建立物料质量、采购发放、机械撒施全程可追溯机制,推行资金档案全环节管理,实施地块农机配备轨迹采集设备。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不超过2个县,于10月31日前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审核推荐材料。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土〔2026〕3号第1页
第 1 页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土〔2026〕3号第2页
第 2 页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土〔2026〕3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