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济建发〔2019〕35号。
本意见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推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自愿以容缺受理方式办理许可,就材料真实性、诚信履约作出信用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住建部门据此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奖惩。
告知承诺覆盖四个审批环节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可对海绵城市设计、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设计承诺,前者须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径流污染总量削减率不低于60%,后者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配置且最少不低于一百平方米。施工许可阶段可对建设资金落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扬尘防治、现场施工条件及安全质量措施承诺,配套费与工资保证金须在取证后2个月内办结。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可对专业技术人员证件或社保、公积金缴纳期限承诺,6个月内补齐。此外还涵盖其他可承诺事项,并要求承诺信息官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事中事后核查与信用记录挂钩
住建部门按承诺内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方式、时间和标准,采取内部核查、信息共享平台查询、部门间行政协助、现场检查等方式,构建线上共享、线下协查机制。核查发现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未按承诺履行的,依法撤销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责任,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
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并行
信用良好主体可获媒体宣传、程序简化、评优优先等激励,并依信用等级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失信主体视情节被责令整改、停工、撤销许可,整改不到位启动约谈;失信及约谈记录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一并受惩戒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取消其通过告知承诺办理其他工程许可的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失信通报上级主管单位和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失信通报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未按期缴纳配套费的,市住建局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