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0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四川省《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为省内新建、扩建、改建及既有改造民用建筑提供低碳、近零碳、零碳三级设计与评价依据。标准以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为核心约束,将降碳设计、低碳建造、低碳运行贯通为一条技术链,并针对四川高海拔严寒、寒冷、夏热冬冷与温和四类气候区的差异分别设定指标,同时覆盖以建筑为主要排放源的建筑园区。
三级碳排放等级与指标
建筑按碳排放水平由低到高划分为低碳、近零碳、零碳三级,均以运行阶段碳排放为控制对象,计算范围涵盖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插座与炊事,不含充电桩、数据中心、工业生产等非建筑功能用能。低碳建筑以碳排放强度限值或降碳率判定;近零碳建筑在此基础上提高本体降碳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并允许通过专线引入建筑周边可再生能源;零碳建筑须经碳抵消后年碳排放总量不大于零,一般建筑碳抵消比例不超过基准建筑碳排放量的30%,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或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不超过40%,并须组织专家专项论证。建筑园区设低碳、近零碳、零碳三类,低碳园区降碳率不低于30%或满足人均碳排放限值,零碳园区碳抵消比例不超过基准园区碳排放量的30%。
建筑降碳设计与建造运行
标准要求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以碳排放目标为导向、多专业协同、方案迭代优化,替代传统按指令性指标取值的节能设计。规划与建筑设计强调被动优先:结合气候优化体形系数、窗墙比、遮阳与自然采光通风,高海拔严寒寒冷地区按热当量体形系数控制并校核南向窗太阳得热与散热量,夏热冬冷和温和地区充分利用构件遮阳与围护结构保温隔热。围护结构要求选用全寿命期碳排放更低的保温材料,优先EPS、XPS、PIR、岩棉、真空绝热板等,透光围护结构与气密层须专项设计与检测。暖通空调节能冷源不得采用燃气直驱,供暖优先使用地热、生物质、空气能、太阳能、工业余热,设备性能须优于GB55015并满足GB/T51350要求。电气与可再生能源部分要求新建及改扩建建筑均安装太阳能系统,光伏系统建筑自消纳比例不低于20%,储能循环效率锂离子电池不低于80%,并鼓励光储直柔与车网互动。低碳建造管控施工准备至实施全过程,本地建材运距不大于500km的采购比例宜不低于60%,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
评价方式与持续核查
评价分为低碳建筑、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低碳园区、近零碳园区、零碳园区六类,贯穿设计、施工、运行三阶段:设计评价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进行,施工评价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进行,运行评价在投入使用满一年后进行。申请零碳建筑评价的项目须满足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要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既有改造项目确难达标时,可通过综合诊断评估证明同等绿色性能水平。运行阶段评价按参评面积投入使用比例处理数据:60%至80%时折算评价并扣减空置区用能,高于80%时可直接判定。通过运行评价后,零碳建筑须每年提交运行碳排放核查报告,以持续证明零碳运行状态。建筑与园区应设置能碳管理系统,对冷热量、电量、可再生能源产能量、蓄能及室内外环境参数分类分项计量并支持碳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