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沿线设施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DB41/T 2153-2021,自2021年10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沿线设施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适用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设计水量及设计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防护和监(检)测控制等。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速公路沿线各类设施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河南省《高速公路沿线设施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DB41/T 2153-2021是一部针对高速公路沿线设施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标准,旨在规范污水处理工程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流量及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防护与监测控制等。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速公路沿线各类设施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明确了技术要求和实施标准,以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科学性、环保性和可持续性。文件中还详细规定了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污泥处理与处置方式以及再生水系统的设置要求,为相关工程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
规范提出污水处理系统应包含处理系统、深度处理及回用系统三个部分,具体形式根据处理规模选择,如一体化设备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池体。
设计流量应依据服务区人数、车辆类型等因素进行计算,并结合不同建筑用水定额确定;设计水质则需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同时考虑服务区实际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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