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道测量基本术语》GB/T39619-2020,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这项国家标准针对海道测量术语分散、跨标准引用不一致的问题,统一界定海道测量基本术语和定义,覆盖通用术语、定位、水深测量、岸线地形测量、水文观测、航标/底质、海图、仪器设备及其他,适用于相关标准制定及技术文件、教材、书刊、文献编制。
术语体系与适用边界
标准以海道测量为主线,把通用概念、定位、水深测量、岸线地形测量、水文观测、航标/底质、海图、仪器设备及其他纳入统一术语体系,并收入海事测绘、水运工程测量、适航水深测量、e-航海等延伸概念。适用范围限于标准制定、技术文件、教材、书刊和文献编制,不涉及具体项目审批或作业组织。
定位、水深与岸线地形
定位术语涵盖光学、无线电、双曲线、极坐标、声学、卫星定位,以及GNSS、差分定位、RTK、CORS、坐标转换与误差指标。水深测量按沿岸约10 n mile、近海10~200 n mile、远海约200 n mile以外划分,并规定测深改正、主检比对、扫海方式、通航尺度等口径。岸线地形部分界定海岸线、海岸带、潮间带、岛屿、礁石分类及码头、防波堤、船闸、净空高度等要素。
水文、航标底质与海图
水文观测术语包括潮汐、潮位、潮流、余水位、风暴潮、验潮站、理论最低潮面与潮汐预报。航标及底质部分给出助航标志类型和岩、石、沙、泥、淤泥、粘土等底质分类。海图部分覆盖航海图、港湾图、海底地形图、ENC、ECDIS、RNC,墨卡托与高斯-克吕格投影,图载水深、等深线、海图更新与改正等。
仪器设备、质量基准与IHO等级
仪器设备术语涉及回声测深仪、多波束测深系统、侧扫声呐、ADCP、CTD、ROV、AUV及安装校准、测深精度、漂移等。质量与坐标基准包括中误差、限差、粗差、置信度、平差,以及1954北京、1980西安、WGS-84、CGCS2000等坐标系。IHO海道测量等级按特等、1a、1b、2等划分:特等要求100%海底全覆盖并测出大于1 m³目标;1a要求在40 m内分辨大于2 m³、超过40 m时分辨大于水深10%的目标;1b、2等分别对应水深小于200 m和大于200 m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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