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充填开采技术规范》DB65/T5027-2026,自2026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面向井工煤矿充填开采,规定充填材料有害物质检测与处理、充填开采技术、地表变形及井下矿压监测、环境影响监测和实施方案编制,覆盖固体、膏体、高水材料三类充填,用于控制上覆岩层移动并协调资源回采与生态保护。
适用条件与充填率
在受保护基本农田、林地、草原、水体、铁路及重要构筑物下采煤应采用充填开采。固体充填优先用于沉陷控制要求不高、矸石等固废处理迫切的矿井,采高不大于6m、俯采倾角不超过12°、工作面长50~200m,超200m须专项论证;膏体充填用于村镇、重要建筑物、水库、铁路等,特厚煤层采用上行充填,分层2.5~4.0m、区段倾斜长100~250m;高水材料充填用于保护森林植被,采厚不大于1.3m。薄及中厚煤层固体、膏体、高水充填率分别不小于80%、85%、90%,厚及特厚煤层均不小于80%。
材料检测与系统
制备原料须检测重金属、pH、有机质、水溶性盐,浸出液任一项不超GB 8978且pH 6~9可直接使用,否则无害化处理。材料性能按NB/T 51019、NB/T 51070、GB/T 39337测试;输送系统不得影响采煤、行人、通风,并具备异常自动报警。智能充填须建预处理投放、储运、制浆和输送系统,搭载位移、应力、环管压降等传感器,具备环境感知、分析、决策与协同控制,符合GB/T 34679。
监测评价与实施方案
充填工作面须至少两个安全出口,采用全风压供风,不得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地表变形监测涵盖沉降、倾斜、水平位移、裂缝和塌陷坑,周期不少于2年;矿压观测包括支架工作阻力、顶板离层、巷道变形和超前支承压力。水体监测覆岩导水裂隙带高度及地下水水位水质,土壤测点间距不小于500m,测汞、砷、铅、铬、铜、镍、锌,植被监测网格不大于600m²。地表下沉稳定后评价,不符合设计应停止充填并核验整改;实施方案须含背景、区域概况、可行性论证、方案设计和环境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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