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6.09.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DB65/T 5040-2026.pdf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DB65/T5040-2026,自2026年09月25日起实施。

本规范针对自治区级至村级五级应急避难场所,明确管护机构职责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管理原则,覆盖日常维护、应急启用、运行安置到关闭恢复的全周期。管护机构须编制管护使用制度与预案、建设信息系统,并落实人员、功能、物资配置和标志标识、宣传演练、定期检查等事项。不适用于军事区域内的应急避难场所。

日常管理:制度、人员与配置指标

管护机构应建立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协作联动、情况报告、管理审批、预案制修订与演练、志愿者登记、运行期间管理等制度,每年评估修订一次。人员按场所分类配置,紧急、短期、长期避难场所分别设1%、2%、3%的安保、医护和应急管理人员,每个场所明确第一责任人并可设AB岗。物资储备可采用政府储备、市场协议储备与场所储备,协议单位距场所宜小于1 km,量化标准见附录B。分类配置执行YJ/T 26,高原、高寒、高温、高山峡谷等区域另行针对性配备。

设施设备的技术门槛

辅助照明须兼顾持续照明与1—3 Hz频闪警示,断电自动启动不超过0.5 s,持续照明不少于90 min,关键区域光照强度不低于15 lux;高寒灯具经-30℃存放24 h后启动不超过3 s,连续照明不低于标准值80%;室内每50 m²至少1盏,室外沿疏散通道每30 m一盏,安装高度不低于2.5 m。应急供电方面,发电机运行噪音不超过85 dB,蓄电池容量不低于100 Ah,可单独为照明、卫星电话供电不少于4 h,发电机每月空载试运行不少于30 min,蓄电池每季度检测充放电性能。取暖设备中燃油热风机功率不低于2 kW、油耗不高于0.8 L/h、连续运行不少于6 h,电取暖器采用PTC陶瓷发热体,长期避难场所按每50人配1台燃油热风机或2台电取暖器。公厕每100人不少于2个蹲位,与宿住区保持8 m以上距离,每10个蹲位配1个洗手池;高寒移动厕所管道保温层厚度不低于50 mm,具备-30℃防冻功能。

启用、关闭与运行保障

发生破坏性灾害、政府发布救助应急响应或紧急转移指令、群众生命财产面临威胁等情形之一时应及时启用。启用前完成平急转换,场所内设指挥部,分区管理并持续发布信息。关闭以应急响应终止、不宜继续安置或避难人员异地妥善安置为条件,撤离后清点归还物资并编制恢复修缮方案。运行期间对避难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发放安置卡码,凭卡接受服务与领取物资;设置临时医疗点、心理咨询室,做好消毒防疫;优先保障孤儿、孤老、孤残等特殊人员。紧急与短期避难场所将登记、信息报送、基本生活保障、物资供应列为必要条件,信息报送分别按每日1次、每3日1次执行,医疗、通信、便民、宠物安置、安全管理等按现场实际设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DB65/T 5040-2026第1页
第 1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DB65/T 5040-2026第2页
第 2 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范》DB65/T 5040-2026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