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1日,水利部发布《水网拓扑表达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面向国家水网骨干网、省级及市县级水网的拓扑构建与管理,统一水网对象、水网关系的定义方式与数据、图示两类表达要求,为跨层级、跨主体拓扑数据的生产、交换与融合提供技术依据。标准共10章及8个资料性附录,核心内容为总体要求、水网对象、水网关系、数据表达、图示表达和拓扑使用。
对象与关系建模
水网对象按对象类与实例管理,分基础类、扩展类、自定义类,属性涵盖基本属性、状态属性、功能属性及空间、图示、管理属性;对象级别自1级至8级,对应国家、省、市、县四级水网,聚合对象级别须高于子对象最高级别。功能属性按“源、网、荷、储、控、测、管”划分。水网关系应具方向性,分单一关系与复合关系,采用三元组描述(对象、对象、关系表达式),基础属性含关系标识、名称、表达式与级别,关系类型包括空间关系、逻辑关系和业务关系,业务关系细分为取水、供水、用水、耗水、排水、监测、管理、调度八类。
数据表达与更新交换
拓扑数据以JSON、XML等格式记录,结构含元数据、主体数据与图示数据;元数据标识采用级别前缀加下划线加11位编码,基础级、系统级、场景级前缀分别为global、region、scenario,版本号采用三段式。数据特征分析规模与空间、时间保真度;质量校验覆盖完整性、规范性、精准性及空间位置冲突。更新分定期复核、事件触发和专项整编三种方式,调度年开始前完成检查校核,工程建设或管理调整后1个自然月内更新,优先推送增量数据。交换方式含接口传输、库表交换、文件交换,涉密或跨单位数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融合涵盖对象融合、关系融合、质量校验、冲突处置与成果发布,冲突时低级别拓扑服从高级别拓扑。
图示表达与拓扑使用
图示分空间视图与关系视图,空间视图通过仿射变换将经纬度映射至二维画布,线符号折线角度控制为0°、45°、90°、135°、180°,区分平交与立交,双向输水关系须标明设计允许方向、当前运行方向和调度切换条件;关系视图以圆表示对象、矩形表示属性、线表示关系、菱形表示关系属性。拓扑缩放适用于动态图示,可按国家级至县级四级分层展示。拓扑使用支持与地图、实时数据联动,提供身份验证、权限控制、访问日志等功能的数据接口,支持多维度检索与关系分析溯源,并依托拓扑开展数据归集、专业模型构建与调度决策应用。附录A至H为对象分类、关系分类、数据示例、空间映射规范、图式参考及视图样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