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四川省《林草碳普惠项目方法学 ;森林经营》SCER-LY-002-V01。
本方法学面向四川省内乔木林与竹林经营活动的碳普惠项目,规定了从适用条件、边界与计入期、碳库与排放源选择,到减排量核算、样地监测、审定核查的完整技术路径。项目以碳储量变化法核算生物质碳储量年变化量,额外性免予论证,减排量登记以固定样地抽样监测为数据基础。
适用对象与准入条件
项目林分须为乔木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或成林稳定阶段竹林,单个地块连续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2019年之前开始的项目放宽至667平方米。土地与减排量权属须清晰,具备不动产权属证书、林权证、承包或流转合同之一,并有减排量收益分配协议。经营活动限于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有害生物防治、可持续经营及竹林结构改善等,除疫木火烧外禁止人为火烧。
边界、计入期与碳库处理
项目由若干独立地块构成,边界通过北斗定位、高分辨率空间数据或地形图勾绘确定,单点定位误差不超过5米。计入期最短10年、最长40年。碳库覆盖地上与地下生物质、枯落物、枯死木等,项目情景不增加森林火灾风险,故不计CH₄与N₂O排放。成林稳定竹林基准线清除量按零处理,项目不考虑泄漏。
核算方法与监测要求
减排量为项目清除量与基准线清除量之差。监测实行碳层划分,抽样须达90%可靠性下90%精度,每5年至少监测一次,乔木林避开间伐前一年,竹林择伐年监测选在竹笋成新竹后、竹材采伐前。竹产品碳储量仅计量毛竹择伐,且只计本文件发布后的采伐。精度不足时可增加样地补测,或按扣减率校正清除量。数据电子存档在最后一期减排量登记后至少保存10年。
审定与核查重点
核查机构须逐条验证适用条件,重点审查项目合法性、地块合格性与权属证明,核实项目开始时间、边界矢量与碳层划分,确认基准线参数在整个计入期内保持一致。样地核查须从全部监测样地中随机抽取至少3个,涉及多个碳层时不得集中在同一碳层,复测样地中心点复位误差不超过5米,株数与平均胸径测量误差均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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