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水文化建设设计导则》SL/T859-2025,自2026年03月3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除险加固的各类大型水利工程及有相关要求的中小型水利工程,不包括依托已建工程独立建设的水利风景区与陈列场馆。其要旨在于将水文化建设纳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三个阶段,通过基础资料挖掘提炼与融合设计,使水文化元素与工程功能、安全要求相统一。主要路径为:各阶段提出目标定位与方案,分析流域和区域水文化资源,确定代表性元素,再落实到建筑物、水域水岸、遗产保护、传播载体及数字化建设。
前期各阶段设计深度衔接
项目建议书阶段初步分析必要性、可行性,明确目标与总体思路,初步确定定位、主题和任务;可行性研究阶段论证必要性与可行性,挖掘提炼元素内涵,经方案比选提出总体方案;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深化,确定设计方案与主要措施。重大或有专门要求的工程,宜在可研和初设阶段基本确定专项水文化设施设计内容。各阶段工作深度应与相应设计规程匹配。
基础资料与元素提炼
设计须开展技术准备和资料收集,资料涵盖工程、气象水文、地理地形、生态环境、历史人文、社会经济及相关规划,途径包括现场调查、访谈和文献检索。重点挖掘工程的建设历史、技术特征、文化寓意、社会影响、人文典故和水利风景资源;改建、扩建和除险加固工程还应研究保留原工程中有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部分并进行保护性修复展示。
融合设计的主要方向
融合设计在工程管理范围内展开。总体设计应统筹各建筑物间关系、功能分区与自然人文景观,已建工程在不影响原有功能前提下做好融合提升,涉及水利遗产的须保护其真实性与完整性。主体工程的布置、型式、造型及内部装饰宜融入水文化元素,附属设施设计风格相呼应。水域及水岸在保障防洪、生态和工程安全前提下,布设亲水平台、文化展示设施及通道,形成滨水空间。
水利遗产、传播载体与数字化
已公布为文物或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的,须按规定保护利用;在用的工程类遗产可在维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开展科普宣传,非在用的可在论证基础上适度恢复。水文化展示内容涵盖水历史、水知识、水科技、水法治和水成就,采用文化墙、模型演示、实物陈列和互动体验等形式。数字化资源包括工程文化资源与传统文化资源,可建立数据库和面向公共互联网的数字平台,运用声光电技术辅助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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