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要求油库、气库建设工程和场所》QX/T738-2024,自202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面向已投入使用的油库、气库建设工程和场所,规定防雷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要求、风险分级方法与管控措施。其核心是把风险管控责任落到生产经营单位,按“资料收集—风险单元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等级划分—管控措施实施”的流程,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员工的分级责任体系,并以规范性附录给出危险源评价与管控内容。
风险分级的技术路径
风险分级以风险单元为基本单位。风险单元划分应覆盖场所全部区域,依据 GB 50074 分区布置要求,按储罐区、易燃和可燃物体装卸区、辅助作业区、行政管理区等划分。危险源辨识按附录 A,从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两个维度评价,形成危险源清单,载明责任部门、责任人、所在区域、具体位置、危险源描述与防御现状。风险值按 R=LS 计算,由高到低划分为极高、高、一般三级,分别用红、橙、黄标注。
评价因子的量化构成
发生可能性 L 由雷击发生可能性等级、雷电防护装置现状、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三项加权求得,权重由层次分析法确定;雷击发生可能性再综合雷击密度、雷电流强度、土壤电阻率、地形地貌、相对高度、占地面积、等效高度及建(构)筑物防雷分类等因子评定,分 I、II、III 级,出现附录 A 所列情形之一时直接赋值 3。后果严重性 S 考虑风险单元现场人数最大值、边界外 500 m 范围内防护目标、化学品固有危险性等级,后者由火灾危险性类别、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危险工艺和操作、重大危险源等级综合确定。
管控措施与动态要求
管控措施包括风险告知、风险防范与档案管理。风险告知应采取告知牌、公告栏、警示标识、告知卡、风险评价报告等形式,分部门分区域告知;站控岗位接收雷电预警信息后,通过站(场、厂)内系统告知相关人员。风险防范依据危险源清单和附录 B 落实措施,建立含风险单元名称、风险等级、场所部位、危险源描述、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联系电话的管控清单。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人员和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事故后,应重新开展风险分级;运营情况和危险源变化后应及时动态评估、调整管控措施,相关记录分类建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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