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三维设计模型交互及建模规范》NB/T11199-2023,自2023年11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的能源行业标准,统一了槽式、塔式、线性菲涅尔式太阳能热发电工程概(估)算编制的定额依据。正文由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和费用定额四部分构成,覆盖从聚光集热、储热换热到汽轮发电机组、电气及附属生产工程的全系统安装定额,以及土石方、地基处理、混凝土、砌筑、道路等建筑工程定额,并给出费用构成、费率标准及概算文件格式要求。
适用范围与计价基准
本文件适用于槽式、塔式、线性菲涅尔式太阳能热发电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概(估)算编制,其他方式可参照。定额消耗量按海拔2000m以下、每班8h工作制拟定,海拔超过2000m时按附录A海拔高程系数调整。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口径统一,装置性材料费未计入定额、需另行计列。
安装工程定额
工艺设备安装涵盖槽式、塔式、线性菲涅尔式聚光集热系统,传热流体、储热、蒸汽发生、汽轮发电机组、管道、保温油漆、化学水处理、供水及附属生产工程设备。电气设备安装涵盖发电机电气、变压器、配电装置、母线电缆、接地、控制设备、通信、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及仪表自动控制。定额已计入脚手架、超高、二次倒运等通用因素,并给出吸热塔安装、熔盐状态等条件下的系数调整规则。
建筑工程与施工机械定额
建筑工程包括土方、石方、地基处理、混凝土、金属结构、砌筑、道路及其他工程,土类按附录C、岩石按附录F划分,松实系数按附录D计取。施工机械台班费由折旧费、设备修理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及其他费用构成,第一类费用按2023年价格水平拟定、不含增值税。
费用构成与概算编制
工程静态投资由设备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增值税、基本预备费及特殊项目构成,动态投资另计价差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设备运杂费主要设备取1%~3%、其他设备3%~5%,运输保险费0.4%,采购保管费0.5%;利润率按10%计取。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签字盖章扉页、编制说明、概算表及附表组成,格式执行附录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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