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工程经济评价导则》NB/T12036-2026(报批稿),自2026年12月26日起实施。
本标准统一生物质发电工程经济评价的内容、深度与要求,适用于秸秆、木屑、成型颗粒等生物质燃料直燃发电项目的财务评价,不适用于以其他燃料为主的掺烧工程。评价以动态与定量分析为主,计算期含建设期与运营期,价格采用以市场价格体系为基础的预测价格,评价参数适时测算并动态调整。
评价方法与报表体系
财务评价按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分阶段开展,可行研究阶段报告应含编制说明、融资方案、效益费用估算、不确定性分析、经济增加值分析及结论。方法上区分正算与反算:正算在给定电价下测算盈利、清偿与财务生存能力,反算在既定边界条件下求取达标所需收入水平。配套辅助报表与基本报表分别覆盖流动资金、资金筹措、还本付息、折旧摊销、现金流量、利润分配、财务计划及资产负债表等。
效益费用估算与电热分摊
收入含售电、供热及其他收入,辅助服务按交易价格政策计算,环境正效益补贴按国家及地方政策计取。成本由生产成本与财务费用构成,燃料费按生物质标煤单价折算。热电联产项目区分只为单一产品发生的费用与共用费用,后者按成本分摊比与投资分摊比在电、热间分配,财务费用按投资分摊比分摊。税费涵盖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
评价指标与不确定性分析
盈利能力指标包括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与资本金净利润率;偿债能力指标含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不确定性分析以盈亏平衡和敏感性分析为主,敏感因素包括建设投资、年发电量、年供热量、燃料价格、电价与热价。另按国资委考核办法计算经济增加值,以累计 EVA 现值判断方案优劣。
方案比选与参数取值
方案比选采用效益比选法、费用比选法与最低价格法,备选方案在功能、范围、时间及效益费用口径上应一致。效益比选含净现值、净年值及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比较,费用比选含费用现值与费用年值比较。参数分计算参数与判据参数:运营期一般按 20 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11~18 年、残值率约 5%,修理费提存率 1.3~2.0%,材料费 4~9 元/MWh,其他费用 9~12 元/MWh;利息备付率一般 1.5~2.0,偿债备付率大于 1.3,流动比率 1.0~2.0,速动比率 0.6~1.2。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