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10105-2025,自2026年06月18日起实施。
《海上风电场工程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规范》NB/T 10105—2025 代替 2018 版,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基础设计,设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5年,安全等级为一级。修订新增吸力式基础、漂浮式基础、冲刷防护设计三章及一体化设计一节,并新增一体化设计荷载工况、管状构件有效长度系数、t-z曲线法和Q-z曲线法三个附录;修订了荷载分项系数与组合值系数、桩基础承载力与变形计算方法及参数、钢结构构件强度和稳定性校核及管节点设计规定,删除了原规范中桩或柱波浪力计算、m法、吊耳板设计、桩基础局部冲刷深度和范围经验公式等附录。
基础型式与设计方法
本规范覆盖桩式基础、吸力式基础、重力式基础和漂浮式基础四类。桩式基础按成桩工艺分为打入桩、灌注桩和嵌岩桩,群桩中心距小于6倍桩径时须考虑群桩效应。吸力式基础可用于淤泥、黏性土、粉土、砂土等地层,须进行沉贯分析,沉贯完成后单桶桶顶水平度偏差不超过2‰。重力式基础地基整体沉降变形不宜超过10cm,存在液化土层时不宜采用。漂浮式基础可选半潜式、单柱式、张力腿式、驳船式及混合型式,需进行完整稳性和破损稳性校核,半潜式完整稳性面积比不小于1.3,驳船式不小于1.4。一体化设计以风电机组—塔架—基础整体数值模型为基础,采用多环境要素时间耦合序列进行结构分析,漂浮式基础宜采用一体化设计。
荷载与安全标准
风电机组基础设计采用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极端状况海况设计标准重现期为50年,施工状况复核不宜低于5年。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极端状况下取1.1,地震、偶然及疲劳状况下取1.0。荷载组合时,波浪荷载与冰荷载不应同时计入,漂浮物与船舶荷载不应同时计入,地震作用与波浪荷载不应同时计入。极端状况基本组合中风电机组荷载分项系数由1.5调整为1.35。单桩基础泥面处整个运行期内循环累积总倾角不宜超过0.5°,漂浮式基础发电工况运动倾角不宜超过10°,停机工况不宜超过15°。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应进行抗震计算,9度及以上应专门研究论证。
结构设计与连接
钢结构所用钢材屈服强度不宜大于420MPa,管件径厚比不宜大于120,壁厚不宜小于6mm。管节点设计涵盖T/Y型、X型、K型和KT型,复杂管节点应采用有限元方法分析。混凝土承台最大裂缝宽度限值不超过0.2mm,预应力构件不得出现裂缝。连接设计包括法兰连接、锚栓笼连接和灌浆连接,灌浆连接具备条件时应设置剪力键,灌浆材料试件采用ϕ150mm×300mm圆柱体,标准抗压强度确保95%以上保证率。抗冰设计需进行静冰力、动冰力和冰激疲劳分析,冰作用范围内应采取防磨蚀措施。
附属结构与监测
附属结构包括靠泊构件、爬梯及休息平台、电缆管和内外平台,靠泊构件宜设置2套,缺少设计参数时按500t级运维船舶0.45m/s靠泊速度设计。钢平台应能承受不小于5kN/m²均布活荷载。冲刷防护设计应结合预留冲刷深度或防护措施,运行期定期监测,冲刷深度超过预留值时应及时评估并采取修复措施。防腐蚀设计工作年限应涵盖施工期、基础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和拆除期。监测应与基础结构永久设施建设同期实施,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存储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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