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水淡化系统水足迹核算要求》HY/T0424-2024,自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 2024-12-01 《海水淡化系统水足迹核算要求》HY/T 0424-2024
- 2023-12-28 《海水淡化系统水足迹核算要求》(报批稿)
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4.12.01-《海水淡化系统水足迹核算要求》HY/T 0424-2024.pdf
本标准界定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的海水淡化系统水足迹核算方法,适用于反渗透与低温多效蒸馏两类系统,其他工艺参照使用。核心是以产品水体积为功能单位,在海水取水、预处理、淡化、后处理、产品水与浓盐水这一"大门到大门"边界内,分别核算水稀缺足迹与水劣化足迹,并规范清单分析与报告编写。
核算边界与功能单位
系统边界涵盖海水淡化生产全过程,即取水、预处理、淡化、后处理及产品水和浓盐水,不包括场地基础设施、设备与人员活动。核算以产品水体积为功能单位,单位立方米,结果取数据收集时间跨度内的平均值。
两类足迹的核算方法
水稀缺足迹按各单元过程新鲜水消耗量求和,包含直接消耗与能源、物料折算的间接消耗。水劣化足迹针对特征污染物排放量乘以特征化因子,细分为富营养化、酸化、生态毒性等类型;浓盐水水质符合HY/T 0289排放规定时,该项可忽略。
数据与报告要求
清单数据可通过测量、计算或估算获得,须以水平衡、物质平衡、能量平衡验证,合并仅限等价物质且环境影响相似的情形。报告应载明核算基本信息、范围、清单与核算结果及真实性陈述和局限性,并按规定一致性、透明性等原则开展。
第 1 页
第 2 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5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