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群防群治除险固安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规范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引导从业人员精准辨识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化解生产安全事故,编制《重庆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辨识与治理图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本图册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组织编制,面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使用、拆除全过程的常见隐患,集选100余张图片,逐条列明隐患描述、等级、检查要点及所违反的规范标准条款,供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快速辨识隐患使用,也可作为培训教材和监管参考。重大事故隐患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为判定依据。
覆盖环节与检查主线
图册按进场、安装、升降、使用、拆除五个环节标注每项隐患的出现工况,涵盖资料审查、作业环境、构配件性能、架体构造、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升降系统、使用过程、拆除过程等方面。资料审查部分要求核查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与专家论证、首次安装及提升下降作业前验收、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文件。
构造尺寸与附着支承
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直线布置支承跨度不应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相邻主框架支承点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乘积不应大于110㎡,使用工况下悬臂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于6m,架体步距不应大于2.0m。竖向主框架每一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每个支座锚固螺栓不少于两根,受拉螺栓螺母不少于两个或采用弹簧垫片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不少于3扣且不小于10mm,垫板不小于100mm×100mm×10mm。
安全装置与升降系统
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使用和升降工况下均须起作用,防坠装置与升降设备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升降时必须配备限制荷载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吊钩应设闭锁装置;升降设备应具备防雨、防砸、防尘、防混凝土污染的防护措施。
使用与拆除
架体内建筑垃圾和杂物应及时清理,不得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不得堆放非专用材料。拆除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顺序进行,禁止夜间拆除,遇五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升降或拆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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