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GB/T47155—2026,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针对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规定了选址、礁体设计、配置、制作、投放与工程验收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类人工鱼礁建设。其核心逻辑是以对象生物类型为主线,将海域本底条件、礁体结构与材料、单位鱼礁及礁群空间配置、施工工艺和质量评价串成一条技术链。
选址:规划符合性与环境门槛
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与渔业发展规划,避开航道、锚地、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国防用海等功能区,并保证礁体不滑移、倾覆、埋没。物理化学条件给出量化门槛:底栖生境型鱼礁水深、沿岸增养殖型及其他类型的适宜水深分别限定,流速宜小于一定值,海底坡度不宜超过规定值,基底承载力不应小于40kN/m²,淤泥厚度不宜超过0.6m,沉积物与海水化学要素分别执行第一类沉积物质量标准和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生物环境要求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生物量达到下限。投放前须完成社会经济、气象水文资料收集与本底调查。
礁体设计与配置:按对象生物定型
礁体材料须无污染、环保、耐冲刷,混凝土礁、钢材礁、石材礁分别对水泥、钢筋、结构钢及防腐厚度、石材附着性能提出要求,礁体使用年限不低于一定年限。形状与结构依对象生物分为Ⅰ、Ⅱ、Ⅲ型:底层栖息型以小型单体礁为主,表中层栖息型要求流场影响至表、中层。稳定性不足的海域须采取防沉降、防滑、防倾覆措施。配置上,单位鱼礁按类型确定投影面积占比或礁体高度,鱼礁群顺流布设于洄游路线,资源保护型与增殖型鱼礁规模分别有最低空方要求。
制作、投放与验收
混凝土礁施工执行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钢材礁焊接与螺栓连接分别规定焊缝质量等级和螺栓强度、直径要求,石材礁按重量分级组合。投放须定位、安放浮标,按水深选择直接投放或吊机海底脱钩,海况等级受限;礁区安装不少于4个航标,灯标连线须包络全部鱼礁。投放后测量礁体位置、绘制平面布局图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投放质量按相应评价规范执行。工程验收涵盖建设目标、类型、选址布局、内容、质量、工期、投资收益与档案资料,须附声学水下勘测技术报告,分初步验收与竣工验收两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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