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日,水利部发布《水资源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为水资源领域通用性国家标准,统一规定了评价与规划、配置与调度、论证与取水许可、节约与保护、监测与计量统计各环节应遵循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境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管理活动。其核心思路是将节水优先与刚性约束贯穿水资源管理全流程,并对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与非常规水实行统筹配置。
评价与规划的基准设定
水资源评价须采用统一水资源分区,评价期应包含完整丰平枯周期且不低于30年,并动态反映气候变化与下垫面变化影响。规划须与国土空间、生态环境等规划协调,实施后开展评估,综合规划内容涵盖供需平衡分析、配置方案、环境影响评价与投资匡算,专业规划应服从综合规划。
配置调度与论证许可
配置遵循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原则,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并将非常规水纳入统一配置。跨流域调水量需考虑调出区与受水区联合调度及生态影响后综合确定。规划与建设项目均须开展水资源论证,明确六类取水不可行情形;取水许可证须记载取水量、用途、退水等许可信息及监管指标,延续取水应评估实际取水量与节水水平。
节约与保护的控制指标
用水定额作为节水评价、计划用水与取水许可的主要依据,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定额分2级。工业冷却水回用率应大于90%,城镇公共机构卫生器具须达水效2级及以上。生态流量管控指标以流域为单元确定,河湖复苏按断流、萎缩、水动力不足、水生态损害分类设定目标;地下水以县级行政区确定水位与取水总量双控指标,超采区按GB/T 34968划定。
监测计量与统计要求
生态流量断面、水量分配断面、省界断面及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应开展监测,超采区、大型水源地等需加密监测。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m³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5万m³以上须安装在线计量设施,5万亩以上灌区渠首主要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取用水统计按在地统计原则建立名录库,区分水源与用水类型,按取水所在地和用水所在地两种口径汇总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