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指南》DB3206/T 1027-2021,自2022年1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土地利用“五化并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内容、宣传推广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信息。本文件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域内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开展,园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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