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农村小微水体污染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农村小微水体污染遥感监测的完整技术流程,覆盖数据准备、遥感解译、现场调查、精度评定、报告编制与成果管理各环节,适用于村民集聚区及周边1 km范围内河流、沟渠、坑塘等小微水体的污染监测。技术路线以目视解译为主,辅以定量反演与智能识别,通过"遥感初判—现场核实—公众评议—指标检测"递进判定污染,并设定解译精度不低于75%的量化验收门槛,为农村水环境常态化监管提供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监测范围与数据要求
监测对象界定为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集聚区及其周围1 km范围内的线状或面状小微水体。遥感影像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空间分辨率优于1 m,同期待影像集中在30个自然日内采集,冬季须避开结冰期,云层覆盖不超过5%且小微水体区域完全无云。影像预处理后几何精度要求平原区误差在1个像元以内、山区在2个像元以内。基础数据收集涵盖行政区划、水体分布、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排污口、垃圾填埋场、养鱼塘及农村污水收集输运系统等。
解译规则与矢量成果规范
解译工作比例尺宜大于1:5000,图斑边界须连续光滑,与影像目标边界的匹配误差控制在2个像元以内。水岸交界混合像元以像元中心分割线作为污染图斑边界。解译矢量文件投影采用Albers_Conic_Equal_Area,命名格式为"农村小微水体污染-行政区划(区级+乡镇级)-时间(YYYYMM)",属性字段按规范性附录B填报,涵盖水体类型、污染源类型、存续状态等要素,缺省值亦有统一规定。
现场核实与污染判定标准
现场调查按查看、公众评议、检测递次推进,直至可判定对象状况。污染判定采用定性定量结合的多重标准:水体明显异味、颜色异常(发黑、发白、发灰等)、村民委员会认定为"黑"或"臭"、问卷调查持"黑臭"意见份数占比60%以上且有效份数不少于20份、透明度或溶解氧或氨氮指标超标(水深≥25 cm时透明度<25 cm,水深<25 cm时透明度<水深40%;溶解氧<2 mg/L;氨氮>15 mg/L),符合任一条件且不存在除外情形即判定为污染。养鱼塘等承包经营水体、无污染源且仅透明度超标水体、污水收集输运系统水体及已列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者均不纳入。
精度评定与成果存档
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抽取解译图斑开展现场核查,边界和属性均正确方判定图斑解译正确,解译精度须达到75%以上,不达标须重新解译直至满足要求。成果管理要求建立监测台账,系统归集基础信息、影像、矢量文件、调查记录、照片、专题图及监测报告,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报告编制须含监测方法、现状分析与变化分析,以支撑污染状况的动态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