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农业行业标准《镉污染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评价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本文件确立了镉污染稻田土壤稻谷协同监测的术语定义、监测评价流程、质量控制、报告编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镉污染稻田区域的土壤和稻谷的协同监测与评价。
本规范针对土壤镉含量高于 GB 15618 风险筛选值的稻田,确立土壤与稻谷协同监测与评价的技术要求,覆盖术语定义、监测评价流程、质量控制与报告编制。核心思路是同一监测点位同步采集土壤与稻谷样品,以稻谷镉含量达标情况为生产安全的核心判据,并兼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布点密度依据区域内水稻种植面积分级确定,采用网格法布设,点位距田块边缘应大于 50 米。同一监测点位内各分样点须种植同一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或常规品种,不得将不同种植类别的田块纳入同一监测点位。样品统一在水稻完全成熟期采集,土壤样品应与稻谷样品一一对应,采自取样水稻根系周边,淹水条件下不采集。采样过程须使用塑料、木、陶瓷等非金属器具,防止交叉污染。
检测项目包括土壤总镉及 pH、有机质等理化指标,稻谷镉含量测定按 GB 5009.268 执行。土壤评价依据 GB 15618 风险筛选值与管制值分级;稻谷镉含量以区域内监测点位实测值的区域平均值表征,按 GB 2762 中镉限量标准评价,并计算点位超标率与达标率。
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及检测分析质量控制按 NY/T 4691 执行,监测数据质量须符合 GB/T 36344 要求。报告编制按附录 B 提纲进行,须说明监测区域地理概况、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与动态调整情况、水稻种植结构,并在结论中分析污染成因、生产安全风险,提出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