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农业行业标准《秸秆还田土壤中有害生物灭活技术规范-火焰瞬时高温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秸秆还田土壤火焰高温灭活的作业准备、作业要求、作业质量、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作物收获后采用旋耕火焰一体作业装备,进行土壤火焰高温灭活作业。
本标准针对秸秆还田后土壤有害生物(土传病虫草害)积累的问题,规定了采用旋耕火焰一体作业装备、以火焰瞬时高温(500~800℃)灭活土壤有害生物的技术路径。文件涵盖作业准备、作业要求、作业质量、安全要求四部分,核心抓手是将旋耕与火焰灭活集成于同一联合作业机械,在秸秆还田同时完成土壤消毒处理。
本文件适用的核心装备为旋耕火焰一体作业装备,配套轮式拖拉机、卧式旋耕机及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火焰作业幅宽应与旋耕幅宽一致,相邻火焰部件间距宜为10~25 cm,火焰有效长度40~60 cm,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0 cm且不超过火焰最大有效长度。作业前秸秆处理应符合NY/T 1004—2020规定,并完成机具调试。
作业宜在无风或微风晴天进行,行驶速度须稳定在1~3 km/h。作业深度依土壤含水率分档:含水率>30%时宜为0~5 cm,含水率≤30%时宜为5~12 cm。用气量按前茬病虫害发生程度分级:病害发生指数<40且杂草密度<60株/m²时,亩用气量2~3 kg;指数≥40或杂草密度≥60株/m²时,增至4~5 kg。旋耕质量须符合GB/T 5668—2017及NY/T 499—2013要求。
作业质量以线虫灭活率、杂草种子灭活率为考核指标,测试方法分别按附录A(漏斗筛网分离24 h后镜检计数)和附录B(土壤培养7 d记录萌发数)执行。安全方面要求作业区域外围设2 m以上隔离带,点火须先小火稳定燃烧再启动装备,燃料采用符合GB 11174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符合GB 5842,并配备符合GB 4351的干粉灭火器,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