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05-29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2. 2022-11-09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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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5.29-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pdf

2024年5月29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藏政发〔2024〕7号。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三区三线”为刚性管控基础,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明确“三屏四区,一核多点”的总体格局。规划围绕生态保护第一、适度集聚与分区差异三大策略,系统部署耕地保护、生态修复、新型城镇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基础设施支撑等任务,并建立规划传导、全生命周期管理和高原特色规划创新机制,是编制市县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空间底线与总体格局

规划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42.13万公顷耕地保护面积和32.49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科学划定60.75万平方千米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以此为基础,构建以藏西北羌塘高原、藏东横断山、喜马拉雅山为“三屏”,腹心、藏东、藏西北、边境为“四区”,拉萨—山南核心城镇群为“一核多点”的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并依托“五城3小时城镇圈”推进城镇化地区建设。

农牧空间与乡村振兴

实施保量与提质兼顾的耕地保护,严格管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落实占补平衡,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化青稞、牦牛等高原特色农牧产品生产空间,以雅鲁藏布江河谷为重点布局农牧加工基地。完善乡村空间布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科学划定与低效建设用地整治,保障乡村产业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生态安全与城镇发展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藏羚羊等珍稀物种生态廊道和候鸟迁飞通道保护,落实“四水四定”水资源刚性约束。城镇空间方面,强化拉萨首府功能,提升日喀则、昌都副中心城市综合实力,推进产城融合,保障绿色工业、现代服务、高新数字等产业集群用地,并优化公共服务设施与城镇安全韧性空间。

实施保障与规划传导

强化对市县规划及专项规划的传导约束,通过指标控制、分区引导、名录管理等方式逐级落实刚性管控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行定期体检与五年评估的动态调整机制。创新高原生态地区规划管理,建立留白机制、弹性用地指标分配方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与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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