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为进一步统筹做好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全面掌握全区自然资源利用和变化动态,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印发《宁夏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实施方案》宁自然资发〔2026〕112号。
本方案旨在落实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一张图”建设要求,统筹2026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统一获取遥感影像、统一标准时点,通过“六统一”协同机制动态更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现状数据库,重点掌握“三区三线”管控、重大工程实施及各类用地变化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与自治区重大决策。
调查监测任务框架
方案明确四项并列任务: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聚焦“三区三线”管控、重大工程、能源设施及特色产业用地,采用半年度全域全要素监测;国土变更调查以县级为单元,按日常变更加年底汇总方式开展,重点监控三大地类间转换及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二级地类变化;林草湿荒调查监测以变化区域和固定样地为重点;数据汇总后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建设集国土变更与林草湿荒监测于一体的数据库,并开展年度综合数据分析与数据产品加工。
耕地地类认定与属性标注
对耕地的认定规则最为细致: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或收获后具备明显茬口特征的按耕地调查;耕地上种植中药材、浅根系水果及花卉且耕作层未破坏的,继续按耕地调查并标注相应作物属性代码;果树覆盖度50%或株数达合理株数70%作为耕地与园地的判定阈值;乔木郁闭度0.2作为耕地转林地的分界。新增耕地须依据土地综合整治批复文件或复耕计划认定,并按坡度分级确定平地、梯田或坡地类型,同步更新田坎系数。
建设用地与专项调查规则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光伏板阵列用地按工业用地调查,未办理的按地表地类认定;“批而未用”土地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并纳入“一张图”按建设用地管理;临时用地按建设用地调查,其中工程附属临时用地随主体地类认定。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采矿及采石用地标注“204”属性,独立工业用地按城市、建制镇或村庄性质分别标注201A、202A或203A。城市用地、建制镇用地及村庄用地范围更新遵循集中连片原则,对已复耕复绿且退出建设状态的原建设用地,可依据项目验收文件调整范围。
成果质量控制与数据汇交
质量控制实行县级自查、市级全面复核、自治区级全面核查、国家级抽查飞行质控的四级体系,过程成果需在宁夏自然资源调查云平台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业审核。时间节点方面,各县须于10月20日前集中上报日常变更更新数据包,12月20日前上报年度变更数据包;林草湿荒固定样地调查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2027年2月底前完成省级审核并报送国家林草局。数据建设坚持国土变更与林草湿荒监测在空间边界与属性结构上完全衔接,确保两套数据一致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