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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09.0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指南(试行)》桂自然资办〔2020〕367号.pdf

2020年9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367号。

本指南为广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全流程操作规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解决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低效利用和生态退化等综合性问题。指南明确实施条件、整治类型、关键步骤及管理要求,并附有17个参考附件,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全域工程的立项、实施、验收到后期管护全过程。

实施范围与准入条件

以乡镇为基本单元,可覆盖乡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准入条件包括:自然资源禀赋较好、产业有需求,能统筹解决耕地碎片化等问题并实现土地、资金要素平衡;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整治区域原有耕地面积的5%,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高,基层组织功能健全。工程建设期一般为3年,不超过5年,管护期土地整治类至少3年。

整治任务与模式

整治任务分四类:农用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低效林园地整理、耕地提质改造、污染土壤修复、宜耕后备资源开发、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建设用地整理(村庄建设用地、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城镇低效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污水处理与水环境修复、小流域治理、石漠化治理、海岸带和湿地保护修复、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历史文化保护。指南提出产业生态融合、城郊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现代农业引领、乡村旅游带动、特色村庄改造修复、农田整治保护六种整治模式供地方选择。

关键步骤与审批要求

工程实施分为潜力调查、储备建库、整体立项、编制实施方案、申请自治区级储备库(可选)、规划设计、工程实施、验收确认、后期管护九个阶段。立项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确需调整时),经市级联席会议审查、5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市级人民政府批复。规划设计实行市县两级联审,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变更需报自治区审批,建设位置、总规模或总投资下调20%以上的报市级审批。验收实行子项目验收与整体验收两级制度,新增耕地须100%认定,整体验收通过后更新数据库并逐级报备。

资金与管护机制

资金可整合涉农资金统筹使用,鼓励以PPP、EPC、“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择优引入社会投资方。后期管护按“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责任主体,鼓励开展“土地整治+”引入工商资本做强农村产业。自治区建立年度评估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奖补资金分配依据;项目承担单位须每月30日前将工程进度、资金支出等信息录入监管系统。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指南(试行)》桂自然资办〔2020〕367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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