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道路电力箱体隐形化、小型化和景观化设置规范》DB11/T2549-2026,自2026年10月0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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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10.01-北京市《城市道路电力箱体隐形化、小型化和景观化设置规范》DB11/T 2549-2026.pdf
本标准为北京市城市道路电力箱体的隐形化、小型化和景观化建设提供统一技术依据,覆盖设置的一般要求、三类改造路径、箱体基础外观控制及验证改进机制。标准以集约利用空间、协调街区风貌为原则,通过迁移入建筑或绿化带、缩减箱体体积、外观美化等手段,减少电力设施对公共空间和城市景观的占用与干扰,并对新投用设备逐台验证、建持续改进机制。
设置布局与安全底线
电力箱体应优先迁移至建筑物内、绿化带等隐蔽场所,受条件限制无法隐形化的按小型化、景观化改造。箱体不得阻碍行人及自行车通行、占用盲道或遮挡行车视距,宽度小于2m的道路隔离带内禁止设置。安装须预留前后开门面不小于1.2m的维护通道,入屋设备侧面及背面通道不小于1m。材质应坚固耐久、易清洁,防火、防腐、防粘贴,接地、配电、电缆敷设等分别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隐形化与小型化措施
隐形化方案宜同步采用小型箱体。迁入建筑物须满足防火规定并预留检修空间和运输通道;迁入绿化带须符合绿地设计规范,绿化遮挡材料应防火,预留不小于0.5m的检修通道。小型化改造遵循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常规箱式变电站、环网箱及采用小型化设备的外观尺寸均设上限值,以压缩占地。
景观化与基础外观
景观化可采用仿古、喷涂、贴膜等方式,贴膜厚度不小于0.15mm、耐候性不小于5年;箱体主体颜色以灰色为基准色系。外观应无破损、无外露管线,边缘宜圆角化。基础装饰面超出设备外轮廓不大于100mm,埋深不大于3m,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P6)并做SBS卷材防水;基础高度不小于300mm,位于绿化带或低洼处时宜为300mm~500mm,周边设排水坡度不小于3%的导流槽。
验证方法与改进
新投用设备按尺寸、材质、标识统一性、外观协调性、防护装置和电气安全逐台验证,留存记录与数据。应结合道路建设规划和公众反馈定期评估适用性,依据技术进步优化设置及验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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