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原地区小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指南》DB13/T 5019-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平原地区小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基本规定、交通调查、交通发展战略、交通需求预测、对外交通、道路系统、公共交通系统、停车系统、客运枢纽、货运系统、慢行系统、交通管理与交通信息化和近期规划。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平原地区小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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