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为规范重型工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施工,保障安全可控、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制定《重型工程结构和设备整体提升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面向采用计算机控制液压整体提升工艺的重型工程结构与设备安装,覆盖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适用于建筑、桥梁、石油、化工、港口、电力等行业。修订在 GB 51162-2016 基础上,新增基本规定、设计原则与作用规定、提升实施及安全环保专章,并将适用对象扩展至重型设备整体提升。
设计原则与作用规定
提升支承结构及其连接安全等级定为一级,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法,明确结构体系转换时的整体计算模型与施工工况验算要求。作用取值按支承结构安装、提升施工、应急加固、拆除四个阶段分别确定,给出重力、风荷载、预紧与提升不同步、吊点水平偏差附加力等作用的标准取值方法及组合系数,并规定抗倾覆验算的安全系数(无风 1.5、工作风 1.3、极限风 1.2)及变形控制指标。
结构系统设计
分别规定重型工程结构与重型设备两类被提升对象的吊点选择、连接构造及附加抗力系数(1.2)。提升支承结构宜优先利用永久结构,每个吊点水平荷载不小于竖向提升力的 5%,缆风绳预拉力取抗拉强度设计值的 1/3。基础设计给出沉降控制值(加载后静置 12 小时单个临时基础沉降不大于 40mm;门式支承结构基础间不均匀沉降小于间距的 1/3000 且不大于 5mm)。
计算机控制液压提升系统
规定系统总体提升能力配置:单台油缸提升荷载不大于额定值 80%,总体能力不宜大于总荷载标准值 3.0 倍。钢绞线采用 1x7 结构、公称抗拉强度 1860MPa,配置安全系数不小于 3.0、使用时不小于 2.5,重复使用不超过 20 次。控制策略按相邻吊点相对刚度选择荷载均衡或位移同步为主,并对油缸工作压力、泵站清洁度、锚具动作时间等给出量化指标。
施工实施与安全管理
提升施工执行分级加载试提升(50%、75%、90%、离地 100~200mm),悬停不小于 12 小时,油缸 1 小时压降不超过 5%。正式提升加速度不大于 0.01m/s²,速度 3~10m/h,6 级以上风停止作业。合龙按先非吊点处、后吊点处顺序进行。施工监控设置三级预警机制,并明确应急预案按外界因素、提升工况、设备故障、重大故障四类分别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