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南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是南昌市"十五五"时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以2025年为基期、2030年为目标年。规划立足南昌地热、矿泉水等优势矿产与建材类矿产供需实际,明确重点推动优势资源由"资源潜力"向"产业优势"转化,同步部署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与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目标是实现由矿产资源小市向矿业经济特色强市转变,支撑"一枢纽四中心"建设。
现状研判与开发布局
规划承认上轮实施存在地热矿泉水开发不充分、建材类矿产勘查未达目标、绿色矿山建成率不高等问题,同时识别矿泉水消费升级、新《矿产资源法》实施、绿色矿山全面普及等机遇。布局上落实省级重点勘查区处、市级处,重点开采区**处,突出安义西部、进贤南部及厚田—璜溪地热远景区等勘查方向。
勘查开发与准入管理
明确重点勘查矿种为地热、矿泉水,砂石类矿产不设探矿权、由政府出资勘查后直接出让采矿权。到2030年预期固体矿产开采总量万吨、水气矿产万吨,矿山总数**个且大中型比例维持100%。准入环节实行四道门槛:探矿权出让合同须载明绿色勘查义务;新建矿山最低服务年限不小于5年,砂石土类不小于10年;绿色矿山实行"一票否决",投产后1—2年内须通过评估核查;安全生产方面要求相邻矿山作业范围满足安全距离,露天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
绿色矿山建设与生态修复
到2030年底持证在产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新建矿山将建设要求纳入出让合同并约定违约责任;生产矿山加快绿色化升级改造,重点推进进贤县利源节能材料有限公司页岩矿按期建成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内容包括矿容矿貌整治、分台阶开采、废水循环利用率高于90%、可绿化区域覆盖率100%等六方面。生态修复按新建、生产、废弃矿山分类施策,重点实施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示范工程,构建"天上看、空中拍、地上查"一体化监测网络。
规划实施保障
建立"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机制,2028年开展中期评估、2031年总结评估,约束性指标调整须报原批准机关。落实矿业用地用林保障,推动采矿用地与复垦修复存量用地挂钩。同步建设规划数据库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矿业权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