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工程施工规范》DB37/T6057-2026,自2026年09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工程施工的总体要求,以及在施工准备、材料、构件制作、组装场的建设、光伏平台组装、海上施工、防腐等施工方面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描述了质量验收等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浅海区域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工程施工。
本文件为山东省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工程施工领域的首部地方标准,适用于浅海区域该类工程的全过程施工管控。文件围绕“陆上预制、海上安装”的核心思路,系统规定了从施工准备、材料选用、构件制作、组装场地建设、光伏平台组装到海上运输、沉桩、平台安装、电气安装、防腐及质量验收的全链条技术要求,为工程安全、质量和耐久性提供统一依据。
强调“水下转水上、水上转陆上、高空转低空”及“永临结合”原则,要求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施工阶段验算明确了动力系数取值:陆上吊装取1.3~1.4,近岸有掩护海区吊点取1.5,无掩护海域吊点取2.0;基本风压不宜小于10年重现期。同时要求建立涵盖船舶定位、人员健康、环境实时监测的智能管控系统,并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
钢材、混凝土最低等级分别不低于Q355、C25,钢筋不低于HRB400。防腐按大气区、浪溅区、水位变动区、水下区、泥下区、内部区划分环境,涂装体系须符合GB/T 30790.2,螺栓连接位置宜采用包覆有机复合层防护。构件制作对焊接工艺评定、焊缝等级作出严格规定:钢管对接焊缝为一级焊缝,所有一、二级焊缝均须无损探伤;杆件接长不超过一次,接长总数不超过杆件总数10%。
组装场地分生产功能区和办公生活区,产线可选流水产线或固定位置产线,轨道车牵引速度不大于5m/min、不同步值不大于50mm。产线地坪须全部硬化,放线允许偏差不大于5mm,排水坡度1.0%~1.5%。光伏平台组装遵循“桁(网)架组拼—电气安装—支腿拼装”流程,六级及以上风力禁止施工;光伏组件倾角偏差不大于1°,同组边缘高差不大于5mm,螺栓扭矩抽检比例不低于5%。
海上施工须控制气象窗口:浪高大于1.5m、流速超3m/s、能见度低于1000m、六级及以上大风均停止作业。沉桩采用锤击或振动法,桩基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采用稳桩平台时定位偏差小于200mm,沉桩控制以标高为主、贯入度校核。光伏平台安装可采用吊装或顶升法,穿桩前须进行碰撞检查,顶升后平台与桩顶净空不小于0.5m。防腐施工环境温度5~38℃、相对湿度小于85%,涂层应无气泡、透底、开裂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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