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岩沥青-胶粉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DB37/T6071-2026,自2026年09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岩沥青-胶粉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的材料与制备、配合比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的要求,描述了检查验收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
本标准规定了岩沥青-胶粉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从材料与制备、配合比设计到施工及质量验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核心在于通过岩沥青与废旧胶粉的复合改性提升沥青路面的高温稳定与抗变形性能,并以压实度与现场空隙率双控作为质量验收的关键指标。
基质沥青宜采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岩沥青掺量为基质沥青质量的5%~15%,胶粉改性剂掺量为20%~30%,细度规格30目~60目。复合改性沥青宜在固定工厂集中生产,采用间歇式加工设备,生产能力不宜小于15t/h,胶体磨转速不低于4000r/min,储存时间不宜超过48h,储存期间须保持连续搅拌和保温。
配合比设计按混合料类型分别采用JTG F40或DB37/T 1161推荐方法,AC、SMA、ATB级配须在相应规范推荐范围内。设计结果须按JTG 3410—2025进行性能检测,马歇尔技术指标及性能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混合料须即拌即用,贮存时间不超过4h,运输至现场须逐车检测温度。碾压遵循高频率、低振幅原则慢速进行,SMA压实度要求不小于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9%或理论最大相对密度的95%,其他密级配混合料分别不小于98%和94%。
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按JTG F40执行,交工验收阶段压实度要求与施工阶段一致,其余检查项目按照JTG F80/1执行。基层或下卧层在摊铺前须检查处理,试验段铺筑时须确定标准配比及各项施工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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