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6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验收工作方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6〕4号。
PDF文档信息
Vip.2
本方案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成果验收设定统一程序与标准,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广东省农垦总局的省级成果。验收采取省级自验、国家级预审、国家级验收三段式流程,以分项评分、加权汇总方式判定成果是否通过,并对市县级成果按每省不少于4个随机抽验。方案同时明确各专题成果的材料格式、图件规范与时间节点,为省级验收提供可操作依据。
验收范围与成果构成
省级成果按行政区划统一形成,包含总体报告、工作报告、数据报告、土壤资源评价与利用报告等15项内容,覆盖土壤分类、制图、属性、退化障碍、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特产品适宜性评价及各专题调查。土壤志、数据库、样本库、档案及成果应用报告另行组织验收。
三级验收程序
省级土壤普查办对成果质量负主体责任,组织专家以现场会评方式开展自验,全程录像并形成评分、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国家级预审实行专题成果首席专家负责制,审核成果完整性、规范性、专业性及交叉验证结果,抽验不通过省份须整改后重新申请。国家级验收由专家组长负责,经材料审阅、汇报质询、评分汇总、反馈整改等环节,验收结果通报各省。
评分标准与时间安排
省级自验和国家级验收采用统一评分标准,各项成果80分及以上为通过,加权汇总后所有成果均不低于80分方为省级通过。市县级抽验以80分为通过线,70分以下即判定不通过。2026年8月20日前提交抽验市县材料,8月31日前报送省级自验报告,9月20日前完成预审和抽验,10月组织国家级验收。
材料与图件规范
各类成果提交纸质原件和电子版,报告命名统一为“XX省XX报告.pdf”,图件按专题明确比例尺与分辨率要求。土壤类型图、属性图、黑土地专题图等需附质量审核叠加图,采用规定配色、线划和标注格式,属性图须附图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须提交省级一致性分析报告,黑土地专题补充省级概况与空间数据成果。
可免费试读【3页/共71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