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DB45/T 2557-2022,自2022年9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的总体要求,以及初见成效评估和长制久清评估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和长制久清评估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技术规范》DB45/T 2557-2022 是一项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评估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整治工作的技术流程与评估方法。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初见成效评估和长制久清评估的总体要求、程序、指标及通过条件,涵盖了主体工程验收材料核实、现场检查、公众评议、水质监测和水质评估等环节。同时,还对评估资质、监测要求、水质黑臭程度评价方法、长效管理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说明,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科学、有序、可持续地推进。
本标准系统性地明确了黑臭水体整治评估的技术细节,包括评估对象、程序、指标及通过条件,为整治工作的实施与监督提供了依据。
标准特别关注水质监测与公众评议,要求通过多次监测确保水质达标,并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整治效果的满意度,确保整治成果得到社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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