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22年10月25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相关要求,编制完成《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稿)。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长春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规划是长春市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高水平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支撑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政策,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
长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旨在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该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国家和吉林省相关要求,明确长春市城市性质与职能定位,提出发展目标和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规划涵盖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内容包括构建现代高质的农业农村格局、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格局、完善韧性高效的基础设施数系、打造协同发展的现代化都市圈、塑造系统连通的生态安全格局、营造活力多元的幸福宜居家园以及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规划强调以长春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长吉接合片区为载体,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同时,通过西部粮食安全产业带和东部特色农业发展带,实现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特色化发展。
规划提出构建“核心引领、点轴带动”的城镇空间格局,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中心城区功能,促进县域经济增长,形成多层级、多节点的城市发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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