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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28-《粤港澳大湾区基础地理空间矢量数据融合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2026年7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测绘行业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基础地理空间矢量数据融合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粤港澳大湾区基础地理空间矢量数据之间融合转换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技术流程、数据源选取、预处理、要素融合、质量检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基础地理空间矢量数据的生产、应用和服务。

内容简述

本规范规定了粤港澳大湾区基础地理空间矢量数据融合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与质量控制方法,旨在解决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三地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类体系、坐标基准、要素几何表达及属性结构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本规范以权威性、高精度、现势性、连续性、准确性与数据内容完整性为融合准则,明确了数据源选取、预处理、要素几何接边、分类编码映射、语义转换及属性结构融合的全套技术要求。通过整合三地1∶1000及1∶5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专题兴趣点数据,本规范建立起统一的融合技术路径,涵盖整合图层、统一坐标系、图层融合到质量检查、元数据生产与成果整理的全生命周期,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域地理空间数据的无缝衔接与协同应用提供标准化支撑。

融合基本原则与冲突处理机制

本规范确立了六项数据融合基本原则,并按优先级明确冲突处理规则。权威性优先于其他原则,对于高频变化要素则优先采用现势性高的数据,稳定基准要素优先选择精度更高的数据;语义冲突时准确性优先,接边处理时连续性优先,并以数据内容完整性作为底层保障。在多项原则发生冲突时,可通过扩展属性或保留原始分类信息的方式兼存多源数据差异,避免刚性取舍,确保融合成果既统一规范又最大限度反映数据源的丰富性。

多源异构数据的融合技术流程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预处理、几何融合、分类融合、属性融合及图层融合的完整技术链条。预处理阶段要求整合对应图层并将坐标统一至CGCS2000框架;几何融合阶段重点处理要素接边空间不一致问题,按水系、交通、管线、居民地、地貌、植被及兴趣点等类别分别设定接边要求;分类融合阶段针对要素分类码和POI数据分别提供基于语义映射的转换规则,通过逐级对应、重分类或外业调查解决分类体系差异;属性融合阶段则通过语义映射、数学转换或新增扩展属性字段完成属性结构的兼容处理。

质量检查与元数据生产管理

本规范要求按GB/T 18316对融合后的矢量数据及元数据进行成果检验,并同步生产符合GB/T 19710规定的完整元数据。元数据须涵盖数据标识信息、来源信息、空间参考信息、处理过程信息、质量信息及更新信息,其中接边处理中存在的精度冲突、几何调整或语义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均需记录并纳入元数据管理。融合成果将以区域为单元进行整理提交,为数据持续维护与增量更新提供可追溯的档案依据。

影响意义

该规范首次在行业标准层面系统性地构建了粤港澳大湾区跨法域、跨坐标参考框架的地理空间矢量数据融合技术体系,为“一国两制”框架下多源基础地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化方案。该规范通过建立广东省、香港与澳门三地要素分类码转换对应表、POI语义映射表及属性结构转换对照表,有效弥合了因标准体系不同而产生的数据壁垒,使得跨境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监测、应急联动等区域协同应用能够在统一的空间数据基底上开展。该规范提出的增量更新机制与元数据追溯体系,保障了融合成果的动态维护能力与质量透明度,对提升大湾区空间数据治理水平、支撑智慧城市群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同时,该规范确立的融合原则与技术方法具有较强的可推广性,可为其他跨境、跨区域空间数据融合提供参考范式,助力全国统一地理信息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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