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自然资源部发布测绘行业标准《船载激光测量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确立了船载激光测量技术作业流程,规定了船载激光测量的基本要求、技术准备、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质量检查、资料整理与提交等要求,给出了相应的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利用船载激光测量技术开展河流湖泊、近海、岛礁、水利工程等岸带一定范围内的地形测量工作。
本规程确立了船载激光测量技术的标准化作业流程,规定了以船舶为载体,集成三维激光扫描仪、GNSS、IMU等传感器开展河流湖泊、近海、岛礁及水利工程等岸带地形测量的技术要求。本规程涵盖技术设计、设备检验、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成果制作、质量检查及资料整理提交等全流程环节,明确了时空基准采用CGCS2000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对作业安全、数据保密、精度指标等作出严格规定。本规程适用于指导从业单位规范开展船载激光测量工作,确保成果质量可靠、过程安全可控。
本规程规定了从技术设计到最终资料提交的完整作业链条。技术设计阶段须完成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和方案编制;安全管控方面,除遵循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外,还针对航行安全、人员设备安全、应急环保以及无人船远程操控等场景提出了详细要求,包括作业环境的风速、海况、流速等阈值限制。
本规程对POS数据、点云数据和影像数据的采集分别作出规范,强调IMU初始化、航线规划、均匀航速及实时信号监控等关键环节。数据处理方面,明确了POS解算应联合基站或CORS站数据,点云须经去噪、自动分类和人工编辑等滤波工序,并分层规定了不同比例尺下的点云密度、平面及高程精度指标。
本规程要求可制作DEM、DLG、三维模型及断面等多元化成果,并逐项列明各成果的格网尺寸、等高距、要素分类及精度指标。质量检查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覆盖数据质量检查与成果质量检查,检查方法包括目视判读、断面图分析、模型检查及资料套合等,确保成果满足验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