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清除碳汇核算技术规范》DB51/T3372-2026,自2026年08月0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清除碳汇的核算边界、核算方法和监测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清除项目的碳汇监测和核算。
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城市生态系统温室气体清除碳汇的核算技术体系,涵盖核算边界、核算方法与监测要求三部分核心内容。本规范以城市绿化与园林养护活动为对象,围绕“基线情景”与“项目情景”的比较逻辑,建立了净碳汇量的核算框架:净碳汇量等于项目情景碳汇量减去基线情景碳汇量再减去泄漏量。核算边界明确了地理边界的测定方式、碳库与排放源的选择规则;核算方法则对乔木、竹子、灌木、草坪及地被物等不同植被类型的生物质碳储量变化,以及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给出了系统化计算公式,同时将施肥、园林机械燃料消耗等活动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纳入计量。监测要求部分对基线碳汇量、地理边界、项目活动、碳层调整及抽样设计等环节提出了可操作的规范,并设定了每三至五年一次的监测频率。附录部分补充了大量参数缺省值、生物量模型与修正系数,为实际核算工作提供了完整的数据支撑。
本规范要求项目区域可由若干不连续地块组成,边界内不含硬化道路、沟渠、湿地及建筑设施,地理边界可通过卫星定位或高分辨率地理空间数据确定。碳层划分是精确核算的基础,需按生境、斑块特点、城市绿地系统类型、景观类型、树种组成等因素对基线情景和项目情景分别分层,并进一步结合灌溉方案、修剪频率等管理特点进行细分。
本规范分别对基线情景和项目情景下的碳汇量进行独立核算,碳汇量由乔木、竹子、灌木、草坪及地被物的地上与地下生物质碳储量变化量之和,加上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量,再减去项目边界内温室气体排放量得到。温室气体排放源主要考虑施肥引起的氧化亚氮排放、园林机械和设备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基线情景缺乏数据时可采用土地利用类型年均固碳量方式进行简化计算。
本规范明确项目建设管理活动可能产生泄漏,主要包括边界外运输苗木、土壤、灌溉水、肥料等过程中使用运输工具导致的化石能源消耗增加,以及客土使用对取土原地碳库的扰动。净碳汇量由项目情景碳汇量减去基线情景碳汇量再扣除泄漏量得出,确保核算结果反映项目活动产生的净人为温室气体汇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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