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1部分基本要求》DB37/T5357.1-2026,自2026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
本规程是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第1部分,聚焦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的共性基本要求,与建筑与结构工程、建筑安装与节能工程、室外工程等专业部分配套使用。本规程系统规定了施工资料从形成、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到移交全流程的管理准则,涵盖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各参建单位资料管理职责、分类与编号规则、施工资料内容与要求、竣工图编制、归档文件质量要求、组卷归档和移交程序以及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十大技术板块,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工作,旨在实现施工资料的准确齐全、真实有效和全程可追溯,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供标准化依据。
本规程构建了覆盖施工资料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从基本规定的同步形成、真实反映、专人管理、原件使用等原则出发,逐一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建材供应等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资料管理职责与操作要求。施工资料按类别划分为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记录、施工试验、施工质量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图九大类,并制定了统一的资料编号规则,由分部工程代号、子分部工程代号、表号和时间顺序号四段组成,确保资料的系统性、唯一性和可检索性。
本规程对竣工图编制、归档文件质量、组卷规则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均提出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包括竣工图的三种形成方式及签章规范、归档文件的纸质载体幅面与耐久性标准、案卷厚度与组卷顺序规则等。同时,本规程配套附录涵盖了施工资料归档保存范围、分部分项划分、绿色建筑专项验收资料、无障碍设施专项验收资料以及竣工图分类与折叠方法,特别是对绿色建筑和无障碍设施明确了单独组卷、专项验收表格和资料清单等细化要求,体现了对建筑工程功能品质和特殊使用需求的标准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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